首页> 中文期刊> 《苏州党校 》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做党和人民需要的民政干部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做党和人民需要的民政干部

摘要

习总书记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首次提出“三严三实”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党员干部指明了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准则。我们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既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要按照习总书记最近提出的“四有”要求,即“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持即知即行、知行合一,着力在忠诚、干净、务实、担当四个方面立标杆、作表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