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自身亮剑

     

摘要

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监督不力,发现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上报,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出现以上任一情形的纪检监察干部,都将被问责。目前,浙江省永嘉县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试行)》,向自身亮剑,对履职不力行为坚决说不。《办法》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职责、查处信访举报、开展案件检查、落实党风政风监督任务等工作过程中,因不为行为需进行问责的情形进行了细化,并根据履职不力情形,明确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效能告诫、停职检查、建议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问责方式。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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