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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企業性公司與行政性公司的十点区别

         

摘要

正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行公司制不是简单更换名称,也不是单纯为了等集资金,而要着重于转换机制"。为了区分行政性公司与企业性公司的性质、地位、权限等方面的关系,加速公司化建设,笔者从近年来组建公司的实践中,总结出企业性公司同行政性公司的十点区别,供各地在组建公司中参考。1、从公司性质来讲,行政性公司是政府的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其性质是"政";企业性公司是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其性质是"企"。经过公司体制改革,党政分开,这是最根本的区别。2、从法人地位来讲,行政性公司无法人地位,不进行工商登记,无营业执照,不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只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企业性公司有法人地位,进行工商登记,有营业执照,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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