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习与探索》 >论目标公司反收购制度的立法模式

论目标公司反收购制度的立法模式

         

摘要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目标公司反收购立法模式,主要有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而我国尚未构建目标公司反收购制度,尚未决定采纳何种模式.由于英美模式对敌意收购采取趋利避害的态度,德日模式则采取根本杜绝的态度,而敌意收购对公司治理有利有弊.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似应采纳英美模式的目标公司反收购模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