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石材》 >镶黄旗矿山企业环境治理及企业利润与牧民长期分享办法

镶黄旗矿山企业环境治理及企业利润与牧民长期分享办法

         

摘要

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结合镶黄旗矿山资源开发的现状和按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紧急通知》(锡署传发[2011]3号)的要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内蒙古镶黄旗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26日以镶政发[2012]22号文正式颁布了《镶黄旗矿山企业环境治理及企业利润与牧民长期分享办法》,现全文刊发如下,供各地借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