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工程建设标准化》 >山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月1日施行

山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月1日施行

         

摘要

3月1日,《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施行。根据规定,新建高层居住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或者逃生梯等逃生辅助装置;高层公共建筑每层均应当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13,并应当设置可以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