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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两次特大地震引发海啸和不引发海啸的比较研究

         

摘要

2004年12月26日苏门答腊岛安达曼海附近海域发生的9.0级地震和2005年3月28日苏门答腊岛明打威群岛北附近海域的8.7级地震,在构造环境、震级、震源深度、地震类型都相似的情况下,为何前者引发海啸,后者不引发的海啸?对此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9.0级地震发生时,在其震源体附近的两板块相交的海沟两侧陡坡蕴育着滑坡体或和崩塌体(或者两者都有),9.0级地震发生时,强烈的地震波,促使滑坡体的滑动或崩塌体的崩塌,推压和扰动海水,引发海啸.而8.7级地震发生时,在其震源体附近的两板块相交的海沟两侧陡坡无滑坡体或和崩塌体,或先存滑坡体或崩塌体在9.0级地震发生时已滑坡或崩塌殆尽,当8.7地震发生时,无滑坡体滑动或崩塌体崩塌,不可能对海水有较大的扰动,故不町能引发海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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