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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官'特征与地方政府债务——来自我国29个省份的经验证据

     

摘要

本文以我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为研究对象,从微观层面研究"地方主官"的个人特征对地方政府举债动机和举债行为的影响,主要得到以下结论:一是"地方主官"的年龄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变动之间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年龄相对较低的"地方主官"有相对较强的举债倾向;二是"地方主官"的任期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变动具有正向影响,即"地方主官"任期越长,其举债偏好和意向性越强;三是与中央政治纽带关系较强的"地方主官",其行为受到"跟随效应"的影响较为明显,不热衷于通过扩张债务来发展地方经济;四是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地方主官",倾向于运用债务杠杆来发展地方经济,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扩大.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一是要合理配置"地方主官"年龄结构,优化"地方官员"考核和晋升机制,注重对"地方主官"长期综合政绩的考察,避免"地方主官"通过短期大规模举债发展地方经济以获取晋升"筹码";二是要优化"地方主官"的任期制度,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强化对"地方主官"重大决策行为的监督,避免由于"地方主官"长期任职而在决策过程中形成"家长制作风"和"一言堂";三是要完善"地方主官"的培养机制,加强中央与地方、企业与非企业等领域干部的交流,通过多领域任职锻炼,提升"地方主官"管理经济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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