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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后遗症”之中国软件所能承受之重

         

摘要

最近,国务院信息办颁布了《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47号文件),文件中提出的“在2005年形成营业额50亿元规模的软件企业”。一时间,这一规模预期引起了业界和媒体激烈的争论。 当我们来到国务院信息办向应用推广组陈小筑司长求证时,陈司长反复强调“50亿元”这个数字并不重要,它只是47号文件中的一个部分,重要的是:政府对发展软件产业的信息和决心在这个文件中的显露。 尽管外界的声音纷纷扰扰,但《软件世界》仍然坚信:中国的软件企业完全能够实现50亿元这个目标。同时,也更愿意去进一步探讨47号文件背后更深层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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