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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退役军人发〔2022〕36号

         

摘要

各市退役军人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档案局,驻晋各相关部队政治工作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军队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65号),结合进入新发展阶段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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