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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护理》对于论文致谢的要求

     

摘要

致谢是在文末用简短的文字表达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感谢。致谢的对象须是给予了该研究及论文写作实质性帮助而又不能列为作者的个人或单位,包括提供研究资助或便利条件者、协助完成研究工作者、提出重要建议者、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相关资料或工具的所有者等。致谢须征得被致谢人的同意。致谢应避免以下倾向:①确实得到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帮助,甚至用了他人的方法、思路、资料,但为了抢先发表,而不公开致谢和说明。②出于某种考虑,将应被致谢人放在作者的位置上,混淆了作者和被致谢者的权利和义务。③以知名专家包装自己的论文,抬高论文的身份,将未曾参加相关研究工作、也未阅读过该论文的知名专家写在致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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