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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修改议事规则

         

摘要

据新华社4月24日电,当天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实行20多年来首次进行修改。修正案规定组成人员发言时问确保议事不跑题,“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在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第一次发言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对同一问题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列席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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