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论动产担保物权法的编纂

论动产担保物权法的编纂

         

摘要

动产抵押权的机械植入引致的法体系混乱,是动产担保物权法编纂的理论依据。由此,决定了对动产担保物权法的编纂是一个全局性而非局部性的编纂。多元化路径和一元化选择,虽不可兼得但有优劣之分,一元化选择更适合全局性问题的解决。动产担保物权法的编纂需要从宏观体系设计和微观技术操作两个方面着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