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山东档案 >房产档案查询应建立分级制度

房产档案查询应建立分级制度

     

摘要

近段时间,网络上“房叔”、“房妹”事件层出不穷,使得本来很正常的房产档案查询,因为一个“不能用姓名索引”的报道而掀起了滔天巨浪。似乎不让用姓名索引查询房屋,是房屋登记部门在保护“贪官巨腐”的利益。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就房产档案查询应该如何管理做简单分析。

著录项

  • 来源
    《山东档案》|2013年第4期|47-48|共2页
  • 作者

    陈红蕾; 于磊;

  • 作者单位

    日照市住建委;

    日照市住建委;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30 02:51:18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