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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轮功”组织及其活动的非法性质

     

摘要

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民政部作出了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布了禁止进行"法轮功"宣传、集会等有关活动的《通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通知精神,深刻分析"法轮功"组织及其活动的非法性质,深入批判和揭露"法轮功"组织及其首领李洪志污蔑、践踏法

著录项

  • 来源
    《求知》|1999年第9期|P.11-13|共3页
  • 作者

    刘书祥;

  • 作者单位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15F; D669.9;

  • 入库时间 2023-07-25 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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