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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乡村治理 促进社会和谐——以天津市宝坻区乡村治理为例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曾经就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治理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天津市委、市政府也明确要求,要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涉农区县的重要政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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