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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中关于人员的新规定—每日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摘要

交通运输部起草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意见稿中增加了有关人员的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每日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要求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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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 |2012年第7期|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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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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