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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首例窃电刑事案审结

         

摘要

@@ 江西省南昌县供电公司2010年5月查处的一起窃电刑事案已于9月10日审结,被告人宗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 000元人民币.窃电者被判刑,这在南昌县乃至江西省尚属首例,也是南昌县供电公司加大反窃电打击力度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电工》 |2011年第2期|15-15|共1页
  • 作者

    万小华; 刘小莲;

  • 作者单位

    330201,江西省南昌县供电公司;

    330201,江西省南昌县供电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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