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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产权'改革与农村社区振兴

     

摘要

"集体产权"改革是2014年以来由原农业部发起、中央支持下的农村产权改革,需要和过去集体所有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的改革区别开来,包括其中的耕地转建设用地的改革.新一轮改革的标的主要在过去未经明确的其他农村非耕地"集体产权",尤其是荒地、林地、水面、山坡等集体产权的"清产核资",据此建立"农民经济合作社",为的是振兴农村社区,为其"产权"建立"入市"的基础.到2020年,改革已经"全面推开",覆盖全国81.6%的行政村.但其配套政策,如中央的专项资助、社区的法律身份、融资政策等方面,都尚待在实践之中进一步明确.无可怀疑的是,这个新一轮改革附带着给予迄今基本被忽视的农村社区重新振兴的可能,使其或许能够为乡村振兴的国家大战略起重要的辅助性作用.本文从回顾与前瞻的角度,梳理其迄今的发展并展望其未来的可能发展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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