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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摘要

农业部,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23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2001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重点是清理整顿涉及乡镇(集体)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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