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统一论坛 >对台“修宪”的思考

对台“修宪”的思考

     

摘要

5月5日开始的台"三届国大二次会议"已于7月23日闭幕。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国发会22项宪政共识"为依据,全面进行"修宪"。"国大"7月18日最后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共11条。核心内容有二,一是调整"中央政府体制",规定"行政院长"由"总统"任命,不须经"立法院"同意;"立法院"可以对"行政院长"有条件进行不信任投票;"行政院"对"立法院"通过的法案不满意可以要求限期复议。二是"冻结台湾省级选举",规定自本届任期结束起停止办理省级选举,"省主席和省府委员、省谘议员"由"行政院长"提请"总统"任命。其他条文为:"总统"依"宪法"经"国民大会"或"立法院"同意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