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资源导刊(河南)》 >涉及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如何认定

涉及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如何认定

         

摘要

案例2017年11月,王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与农户签订土地租用合同建设家具厂。2020年7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对王某涉嫌违法占地建房现场进行核查。经核实,王某的家具厂占用耕地1522平方米,其中,彩钢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剩余面积全部硬化,并且符合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案件调查阶段,王某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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