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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能否“分宗”登记

     

摘要

案例 2009年4月,A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1宗约200亩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8月份,A公司将该宗地转让给B公司。双方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B公司要求将该宗地分割成两宗地进行变更登记。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不能分宗登记。B公司问,如果A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分成两部分先后转让,能否进行分宗登记?

著录项

  • 来源
    《资源导刊》|2013年第4期|36-36|共1页
  • 作者

    许丽丽;

  • 作者单位

    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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