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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转为商业或住宅用地是否必须招拍挂

     

摘要

已出让国有工业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变更为商业或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应如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方是由现使用者按照新土地用途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价差",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有的地方是由政府对原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后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著录项

  • 来源
    《资源导刊》|2014年第5期|13-13|共1页
  • 作者

    刘文杰;

  • 作者单位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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