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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县乡两级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

     

摘要

今年4月,新蔡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在耕地保护中实行党政同责,以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该意见明确规定,乡(镇)、村(居委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

著录项

  • 来源
    《资源导刊》|2014年第5期|24-24|共1页
  • 作者

    潘红岩;

  • 作者单位

    新蔡县国土资源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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