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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朱某、郑某受贿案剖析

         

摘要

<正>朱某,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河北省徐水县人,被捕前系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2001年10月起任山西省阳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郑某,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山西省阳曲县人,被捕前系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2002年11月起任山西省阳泉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副县级)。2004年6月,山西省长治市中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薛某委托郭某、秦某帮忙,希望低价取得原阳泉市泡沫厂的土地使用权。于是秦某、郭某找到时任阳泉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的郑某让其帮忙,郑某答应帮忙,并提早向郭某等人透露该宗出让土地的相关价格。后来薛某得知潞城佳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德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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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导刊》 |2013年第10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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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解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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