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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办学校试行“国有民办” 民办教育享受公办待遇

     

摘要

日前,昆明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决定》指出:将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公办高中学校,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股份制改造,按民营机制运行,实行股份制形式的合作办学;在不改变学校和人员身份性质的前提下,引入民办学校运行机制,学校所有权和办学管理权分离,试行“国有民办”;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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