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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概念的比较分析:中国与日本

     

摘要

在日本,'公务员'概念的使用可以追溯到日本1900年的'刑法修改草案',在1907年实施的刑法中首次成为法律词汇。资格任用制的'公务员'概念的使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公务员'一词的使用特点是一词多含义、多概念。在不同的法律及其条文中,'公务员'具有不同的含义。中国很早就使用'公务员'概念,公务员制度意义上的'公务员'概念的使用早于日本。历史上中华民国时期以及现在台湾地区的'公务员'相关概念的使用特征是多词、多概念。这一点与日本的一词多概念形成对照。在中国内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干部'以及'公务员'三个概念并存。中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干部'以及'公务员'的概念,都不是包括所有政府雇员的概念。中国的'公务员'概念,包括了非国家组织的人员在内,但不包括军人和企事业组织的人员,这是中国'公务员'概念的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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