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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若干思考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为例

     

摘要

基层检察院处于执法办案一线,是发挥检察职能的重要载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责无旁贷.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树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必须坚持依法参与、以执法办案为基础、依靠社会和依靠群众、注重“三个效果”相统一等四项原则.基层检察院要结合区位实际,有效地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浦东新区检察院金融航运专业化办案机制、预防职务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体化、检察建议的规范和加强、联合调解工作室等工作即为适例.此外,还要对内切实加强检察人员队伍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树立品牌意识,以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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