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检察风云》 >中国新闻事业的历史嬗变

中国新闻事业的历史嬗变

         

摘要

@@ 主体意识回归rn在一个学术座谈中,一位法律人非常调皮地这样概括不同国家的法制观念:rn对于德国人来说,只做法律容许的事情;对于美国人来说,决不做法律不容许的事情;而对于意大利人来说,可以有组织地做法律禁止的事情.对于中国的新闻界来说何尝不是如此呢?30年前,中国的新闻界都是"德国人",只做法律容许的事情.在中国的新闻媒体上,最高指示和官方文件覆盖大部分版面.翻阅那个时期的报纸,仿佛进入了历史的时空隧道,新闻报道与政策宣传、新闻媒体与官方公报几乎没有任何区别,新闻的功能不复存在,而新闻媒体根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

著录项

  • 来源
    《检察风云》 |2008年第17期|24-25|共2页
  • 作者

    乔新生;

  •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