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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六大巡回法庭巡回区确定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经最高法审判委员会第1704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修改后的司法解释对巡回法庭所管辖的26个省区市进行了明确划分,并于2016年12月28日起施行。此次修改后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新增设的四个巡回法庭地点及其巡回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覆盖我国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区域已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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