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检察风云 》 >“管闲事”致老汉猝死见义勇为应否担责

“管闲事”致老汉猝死见义勇为应否担责

         

摘要

店主不让人在店门前停车,某位城管人员路过时与店主理论,却不料店主因情绪激动猝死。死者家属遂与该城管人员对簿公堂……店前停车引起争执河南省南阳市某中学东边100米处有个文印店,由于离学校近,经常有学生将电动车停在店门口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上。按说,非机动车停车位是由南阳市市政管理处规划设置的,学生将电动车停在该处无可厚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