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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间接证据戳穿的“零口供”

         

摘要

证据,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手段。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是已经发生且不可能重现的客观事实。因此,对于司法办案人员来说,查明案情、证实犯罪的唯一途径就是全面、充分地收集与案情有关的证据。同时对这些证据加以运用,经过正确的逻辑推理和判断,从而证明案件所有细节,比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等。如果离开证据,想要查明案情、证实犯罪,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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