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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禁用“驰名商标”当招牌驰名商标非荣誉称号

         

摘要

“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即将终结。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近日举行的贯彻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上表示,“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从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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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禽科学》 |2014年第5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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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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