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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依法界定管理兽药和农药的函

     

摘要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市场上有销售“天然植物除虱喷雾”等保护畜禽、宠物等动物健康的产品,对相关产品应当按照兽药管理还是农药管理存在不同认识。农业农村部经组织有关专家专题研究,现统一界定如下。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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