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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者未归案赔偿问题之我见

     

摘要

@@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往往在短时间内很难破案,其损害赔偿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第14条作了如下规定,即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事件的,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但是,在现实中,该规定如同虚设并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著录项

  • 来源
    《人民公安》|2001年第18期|47|共1页
  • 作者

    孔祥国;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2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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