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司法》 >被特许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根本违约

被特许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根本违约

         

摘要

【裁判要旨】特许经营合同中,被特许人未按照或者超出许可范围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既构成违约,也构成侵权,商标权人有权选择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被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