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公关行为包括有偿删帖、虚假炒作、有偿发布软文几种行为,与传统媒体公关行为相比,手段有显著不同。在互联网公关链条中,从事公关业务的公司和个人,收受贿赂删帖、发文的相关政府部门和网站工作人员,分别构成了相应犯罪。通过对北京市审理的所有互联网公关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发现,此类犯罪近六年呈现突然爆发、治理有效的状态;为了躲避法律风险,呈现由贿赂犯罪向非法经营罪转变的趋势。在此种新类型案件的审理中,对行为的入罪与定性有两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是不涉及贿赂犯罪的互联网公关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入罪,其社会危害性评价与法律依据,二是网站删帖人所犯职务犯罪,依据媒体单位的性质、是否系委派、是否从事公务对其主体身份进行区分,司法实践中存在过于偏重形式要件、架空公务这一实质标准的趋势,从而导致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过于宽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