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大建设》 >律师在新刑诉法生效次日被抓——信阳市检察院拘留两名律师记事

律师在新刑诉法生效次日被抓——信阳市检察院拘留两名律师记事

         

摘要

1997年1月1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生效实施。1月2日,河南省信阳市金誉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即被检察机关以"包庇被告人"的罪名拘留。此事传开,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1月2日上午9时,信阳金誉律师事务所主任郑永军前往律师事务所上班,刚刚走到信阳地区司法处的大门口,即被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迎面拦住,其中一人说:"我们是信阳市检察院的,找你到检察院问点儿事。"部永军当时答道:"问事可以到司法处办公室问。"那人从口袋里拽出一张纸在郑永军面前晃了晃,说:"我们带有传票,你要不去就拘传你去。"边说边连拉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