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故宫博物院院刊 >烧造瓷器章程制定后御窑烧造经费的核销

烧造瓷器章程制定后御窑烧造经费的核销

     

摘要

清乾隆朝督窑官唐英制定的《烧造瓷器则例章程册》,详细记述了烧造各种圆、琢瓷器制价的方法和标准,内大臣制定的《奏为议定烧造瓷器章程》规定了破损瓷器和解缴次色瓷器变价银的核销比例.两份章程组成一份完整的定例,于乾隆十二年十月初七日奏明遵行,成为朝廷核销烧造瓷器费用的依据,标志着景德镇御窑烧造经费核销制度的基本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