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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艺术审美观与“六法”审美观的统一刍议

     

摘要

“六法”是南齐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的关于绘画创作的基本要素,它包括六个方面,即:1、气韵生动;2、骨法用笔;3、应物象形;4、随类赋彩;5、经营位置;6、传移模写。六法理论的提出,对中国书画艺术的创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了,在中国古代美学理论中占有重要位置。篆刻艺术与书画艺术自古以来就有深刻的渊源关系。印章从实用转向艺术是在唐宋之后,印章艺术理论比之绘画、书画理论出现也明显较晚。明清以来,随着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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