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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兴趣,让学生乐于动笔

     

摘要

认真研读新的《语文课程标准》,不难发现在课程目标部分对中年级的习作明确提出了以下阶段性目标: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这些目标对于三年级的作文教学来说,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激发学生写作兴趣和写作愿望,让学生在一次次实践中,学会如何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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