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课堂内外(初中版)》 >十八岁以前:我参与了立法——国内首例未成年中学生参与立法经历

十八岁以前:我参与了立法——国内首例未成年中学生参与立法经历

         

摘要

2007年1月1日,不仅仅只是一个元旦佳节——对于广东省华立技工学校的江敏等同学来讲,它还是一个非常值得珍藏的日子:历时一年,由江敏等11名未成年中学生共同参与制定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在这一天正式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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