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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一种包含有正义的社会秩序的法理学——读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摘要

历史上各派法理学都仅仅代表部分和有限的真理,法律仿佛是一座有许多厅、室、角落的大厦,用一盏灯很难同时照到每个房间和角落。由于技术和经验的限制,其困难就更大。真理是人们在任何特定时间的经验的总和。创造一种包含有正义的社会秩序的法理学,是我们这个时代所应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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