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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与登记制度之立法选择

     

摘要

学界对确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要解决不动产物权的保护问题,只需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即可,原因在于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应有之义,而善意取得制度不过是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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