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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人主张强降雨免责的裁判路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港口作业纠纷案

     

摘要

港口经营人主张强降雨免责,不应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中的免责事由和限制赔偿责任规定,而应当依照民法上关于不可抗力的一般规定,将事实涵摄于法律规范,以判断具体事实是否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定构成要件.在强降雨已经预知,且采取合理措施可以避免损害后果的情形下,港口经营人无权主张免责.

著录项

  • 来源
    《航海》|2018年第3期|17-20|共4页
  • 作者

    胡谦;

  • 作者单位

    上海海事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7 23: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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