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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剧作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异感”及其成因探讨

     

摘要

李渔的戏曲理论与实践之间,给人的已不再是差距感,而是明显的"差异感"。如他主张"戒荒唐",作品却"荒诞不经";主张"脱窠臼",作品却堕入新窠臼;主张"立主脑"、"一人一事",但不少作品都写成了双线结构;主张"戒淫亵"、"忌俗恶",但作品常被批评为低俗。通过分析发现,李渔的这几点理论主张,如果紧扣其自己的阐述来与作品相比,则无甚出入;问题在于理论本身,并非那么深刻、成熟。造成"差异感"的原因是:读者对李渔剧作理论的理解超越了理论著作本身,并以这种超越的理解去检验李渔的戏曲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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