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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工商局的命,救工商局的命!

         

摘要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其实.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等地,“工商管理费”是已经被取消的收费制度.但因为种种现实原因,一直难以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工商管理费与集贸市场费收费的依据是1983年的规定——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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