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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附加费”不应只降低 完全取消才是上策

         

摘要

2008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民用航空局发出通知,决定相应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然而更好的思路是.目前的航空燃油附加费需要的不是降低标准.而是彻底取消。因为飞机票基本上是市场化了的.就算是航油价格不断上涨.航空公司也可调整机票价格将成本转移给乘客。而航空公司之所以看上燃油附加费.主要原因在于国家规定哪家航空公司都得收,这就不涉及竞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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