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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标准(一)

     

摘要

正 基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的若干总则 1.应制定普遍适用的强制性法规。 2.应由一个中央权力机构负责监督法规的执行情况。 3.国立或州(联邦国家的州)立法规应指定适当的单位负责承担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任务,这些单位应当最有可能直接管理广泛的,高效率的服务,较小的单位在其监督下可被委以适当的任务。 4.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费用应从中央或地方政府或两者共同提供的公共资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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